杭州上演“福鼓迎春”鼓乐快闪。 黄晓菲 摄杭州湖滨步行街装扮喜庆迎新春。 黄晓菲 摄杭州湖滨步行街新锐艺术装置。 黄晓菲 摄杭州湖滨步行街新锐艺术装置。 黄晓菲 摄杭州湖滨步行街装扮喜庆迎新春。 黄晓菲 摄
在中国,鼓是精神的象征,舞是力量的表现。1月17日,浙江杭州湖滨步行街迎来一场“福鼓迎春”鼓乐快闪,60余人组成的舞蹈方阵敲响中华魂、诉说千古情,喜迎新春。
今年春节,湖滨步行街打造了“予杭之礼”“涟漪乐章”“踏梦长卷”“萤火寻梦”等一组组富有寓意的新春美陈艺术装置,天空与海洋接轨,棋盘与舞台融合,营造了热烈、美好、浪漫的新年氛围。既为市民游客带去时尚新颖的文化盛宴,也满足群众对消费场景、精神文化、休闲方式的更高追求。
检察机关依法对宋希斌涉嫌受贿、挪用公款案提起公诉****** 中新网1月12日电 据最高检官方微博消息,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、副主任,黑龙江省总工会原主席宋希斌涉嫌受贿、挪用公款一案,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,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,由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。近日,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宋希斌享有的诉讼权利,并讯问了被告人,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。检察机关起诉指控:宋希斌利用担任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委副书记、行署专员、林管局局长,大兴安岭地委书记,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,哈尔滨市委副书记、市长,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、副主任,黑龙江省总工会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,为他人谋取利益,以及利用职权、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,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,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;身为国家工作人员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,谋取个人利益,依法应当以受贿罪、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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